为确保西宁市口腔医院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保障患者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采购进行院内议标。
一、项目名称:西宁市口腔医院消防维保服务
二、服务期限:2 年,服务满一年时由医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医院可单方面终止服务。
三、采购方式:院内议标
四、采购预算:4.67 万元
五、采购内容生物园院区消防维保面积 10000 平方、香格里拉门诊部消防维保面积 2000 平方、大十字门诊部消防维保面积500 平方,维保内容为:消防供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机械排烟系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消防专用电话、消防电梯等消防设施设备。
注:根据医院各院区及门诊部的实际情况进行维保服务(自行现场踏勘)
六、报名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证件: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公司维保资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资料送达至西宁市口腔医院(地址:经一路 20 号)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五楼医院办公室);
(二)报名及初审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4 月2 日(8:30-12:00,13:30-16:00)
七、响应文件
(一)所有投标人需现场踏勘后制作标书并根据要求提供以下有效文件加盖公章(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封面;
2.投标文件目录;
3.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公司维保简介及资质;
7.报价单。(生物园区院区、大十字门诊部、香格里拉门诊部进行分析汇总报价,并说明维保内容)
(二)除响应文件外,另须准备密封盖章报价单11 份。
八、相关要求
(一)维保服务公司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价格,并提供相关服务,如有违约,院方有权在合同期内重新选择服务单位。
(二)维保服务公司应具备对其所签定全部合同的履约能力,维保服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月出具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书。
(三)本项目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产品报价包括验收费、手续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的全部费用。
九、议标时间2024 年 4 月 3 日上午 9 时。(议标前将各自的投标文件封存好后提交至西宁市口腔医院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我院拒绝接受未密封及未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报价表。
(二)维保服务公司的服务必须与公告要求相一致,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三)评审后我院与选中的维保公司联系提供服务,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参与比选的维保公司一经选中,必须按时提供维保服务。
十一、取消维保资格的情形
(一)未按时按月对院区和门诊部进行维修和检查工作。
(二)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检查。
(三)无法按时提供当月的检查证件(如合格证、检验报告)。
(四)未满足以上其中一项,我院有权取消维保资格。
联系电话:0971-8213133,监督电话:0971-382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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